近日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》。其中,政府规章16件,包括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(制定)等10件确保类和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(修改)等6件调研类;地方性法规议案7件,包括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(制定)、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(修改)等。
(相关资料图)
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
一、政府规章(16件)
(一)确保类(10件)。
1.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(制定)
2.济南市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定(制定)
3.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(制定)
4.济南市促进多元调解纠纷办法(制定)
5.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(修改)
6.济南市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(制定)
7.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(制定)
8.《济南市绿化条例》实施细则(制定)
9.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(制定)
10.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规定(制定)
(二)调研类(6件)。
1.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(修改)
2.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(修改)
3.济南市查处非法客运车辆办法(制定)
4.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法定机构管理办法(制定)
5.济南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(制定)
6.济南市城市容貌标准规范(制定)
(三)其他。
根据我市全面深化改革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以及上位法制定、修改、废止情况,适时作出政府规章立、改、废安排。
二、地方性法规议案(7件)
1.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(废止)
2.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(废止)
3.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(制定)
4.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(制定)
5.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(修改)
6.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(制定)
7.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(修改)
(济南日报 记者:卢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