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是生存之本、文明之源。济南市是著名的泉城,也是全国第一批国家节水型城市,具有较好的节水基础。近年来,又提出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的目标,不断加强城市节水顶层设计,在完善节水激励机制、强化再生水利用配置等方面取得较快进展和明显成效,将“泉水”“节水”打造成为了济南的两张“水名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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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出法规规划引领 强化节水制度保障
严格落实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突出法规、规划的引领作用。颁布《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》《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》,明确各部门节水职责及具体工作要求,彰显联合治水共性原则,突出泉城实际和特色,为规范全市节水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;印发《济南市“十四五”节约用水规划》《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》,着重构建全域节水体系,科学确定节约用水等各项目标、任务、措施,注重节约高效、创新突破。
在此基础上,围绕法规和规划的落实,制定《济南市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案》《济南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(计划)累进加价制度》,调整明确部门工作职能、计划考核周期、加价水量标准等内容,严格“两高一剩”和特种用水行业管理。目前,正结合济南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,起草制定《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再生水资源管理、项目建设、资产运营等政策意见,为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提供政策依据。
实行取用退全过程管理。以行业用水定额作为主要依据,建立起从计划申报、核定、下达到调整、考核的完整流程,实现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用水计划全覆盖。积极推进合同节水管理。指导山东建筑大学开展效益分享型合同节水,年节约用水约20万立方米;将鲁能领秀城小区中水站、赤霞广场中水站、山东大学中水站等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,定期对中水站运营情况考核,确认付费水量和付费单价。开发济南市节水管理信息系统,实现用水单位计划核定和考核、监控预警、节水统计、用户查询等功能,同步开通“泉城节水”微信公众号,强化线上业务办理功能,提升便民服务水平。
突出正向激励 完善节水促进机制
大力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,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作配合、积极作为。近年来,济南市在引领公民践行节约用水责任,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,激发了人民群众自觉节水的热情。
资金奖励树立明确导向。建立节约用水以奖促节机制,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,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奖励,重点奖励市级及以上节水载体,包括各类节水型企业、公共机构、园区、居民小区(社区)和灌区(农业产业园)等,有效激发节水内生动力。加强全市70处中水设施管理,在中水设施达标使用、水质水量监测合格等前提下,按在线监测的中水使用量,对中水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返还每立方米1.4元污水处理费。
典型引领探索节水经验。持续推进单位、学校、居民小区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,真正创建各行业节水先进典型。截至2022年底,累计建成335个节水型单位、68个节水型企业、154个节水型居民小区,19所高校被评为省级节水型高校,山东建筑大学入选全国首批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。
做实再生水试点 实现节水挖潜开源
济南市是典型的缺水型城市,当地水资源不足,水资源短缺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“瓶颈”。为此,济南市在抓好节约用水的基础上,在水资源的“挖潜”方面下功夫,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资源。2022年8月,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。计划到2025年,试点区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%以上。
探索再生水开发体制机制。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了再生水利用以河湖生态补源、城市市政杂用、工业生产用水为主的思路,并对再生水设施规划布局、建设计划、工程投资、保障体系等进行了具体安排。成立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市级专班,统筹推进再生水利用各项工作,协调解决再生水利用工作各类问题。明确市场运作主体,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再生水设施的融资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,为用水户提供再生水服务并收取费用。
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。启动大辛河、张马河、小汉峪沟、龙脊河河道生态补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,以济南市水质净化三厂等再生水为水源,经管道输送、加压提升对市内4条河道进行生态补水,并沿线布设取水设施加大市政杂用领域利用力度,项目投资2.38亿元,将新增再生水利用量达8.64万立方米/日,进一步提升济南再生水利用能力和规模。